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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的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体系,规范协会新闻发布工作,为协会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协会形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协会新闻发言人由秘书长担任,代表协会对外发布新闻。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1、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2、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3、主持新闻发布会; 4、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五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协会秘书处(新闻中心)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六条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 1、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2、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3、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4、当协会内外部发生公关危机时,组建危机紧急处理小组; 5、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6、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7、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8、完成协会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主任的主要职责: 1、提供专业背景资料,协助秘书处起草新闻发言稿; 2、参加新闻发布会,补充解答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 3、根据新闻媒体要求,补充提供专业技术资料; 4、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针对不同的危机类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关危机、内部危机)编制危机应急预案; 5、根据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对本部门(专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重要节点新闻发布。当协会获得重大业绩或取得重大荣誉时,集中对外发布消息,向社会各界展示协会良好形象。 2、应急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对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协会形象的负面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3、针对社会舆论对本协会的重点关注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4、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 1、新闻发布会; 2、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3、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 4、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5、协会网站、协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6、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四章 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第十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审批管理。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请秘书长、会长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1、明确发布主题。根据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和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情况,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发布需求,执行审批程序,明确新闻发布主题。 2、收集发布资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材料。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必要时,还可准备宣传视频、宣传册等资料。上述材料由参加发布的相关部门提供,办公室主任负责汇总把关,报协会秘书长、会长审定。 3、制定发布方案。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报新闻发言人审核。 4、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5、实施新闻发布。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除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发布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建议后,报协会秘书长、会长确定。 6、事后效果评估。新闻发布后,办公室主任回顾发布流程,跟踪媒体报道情况,评价发布效果,总结发布工作,及时向新闻发言人、有关部门反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协会分会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 2023年6月13日 |